2015年3月18日 星期三

人對上帝的神學思想

人對上帝的認識是非常淺顯的,除非上帝向我們親自啟示,我們自己是無法得知的。

我們用螞蟻作個比方。螞蟻有天發現了從人腳脫下來的一大塊死皮,就拿回去放在螞蟻博物館裡,然後宣稱這就是人。從此以後各式研究論文學說,都以此為根據。

假設有天人發明了一種儀器,可以和螞蟻互相溝通。然後請一些螞蟻過來,看看人長的是什麼模樣。看過的螞蟻都會大吃一驚。原來人和那塊腳皮根本不是一回事。

當這些看過人和人可以溝通的螞蟻,回去和其它螞蟻講,人類不是一塊死腳皮時,就會被批評的體無完膚。譬如說他們沒資格,因為沒學位,不是專家等等。

認識信服主耶穌,就是去認識宇宙的源頭。它並不是一種宗教,而是真理。我們與主耶穌的關係,就像家人一樣的自然但是卻更真實。

但宗教卻是人創造出來的。人假藉宗教行善之名,來操控和奴隸其它人類,滿足自己權利、地位、金錢、淫亂、暴力等種種的邪情私慾。

像印度教就即其邪惡,印度教大本營的印度,掌權者利用種姓制度世世代代奴隸人,比對待動物還不如。窮人家女孩從三四歲就送進廟裏供僧侶狎弄。現在越來越猖狂,全國各種強姦暴力事件層出不窮。而其中伽術是其中更是其中一個瑜珈宗教派男女交歡的「修煉術」。喇嘛教也是由印度教而來,殘忍暴力和淫亂撒謊,只有過之而無不及。當然其它佛教,道教,回教和基督教也有這些現象。

像台灣到處都是廟宇乩壇,是斂財、黑道和政治勢力匯集之處,各種怪力亂神之說橫行,整個社會沒有法治。

只是目前以規模和普遍性來說,印度教最可怕,最無人性。所以印度這個國家,除非必要,最好少去。